【售后服务】
工程竣工后续服务
一、回访程序
1、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要回访一次,一般在交工后半年内,每三个回访一次,以后每隔半年回访一次。
2、工程回访或维修时,同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维修记录,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二、回访组织
本工程 将由我单位总经理其授权人带队,单位总工、技术科长、工程科长、质量科长参加。回访中,对业主提出的任何质量隐患和意见,我方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对凡不属于施工方面的质量问题,也要耐心解释,并热心为业主提出解决办法。在回访过程中,对业主提出来的试工质量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解决,同时应认真分析原因,从中找出教训,纠正及对策,以免类似质量问题再次出现。
三、工程服务及保修
1、我单位不仅重视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工程的保修服务。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方的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方将根据保修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认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措施,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的利益。
2、保修期限
1:保修范围:我单位对合同内工程 的保修负全部责任。
2:工程保修期限: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保修期限。
3、维修程序
1:维修任务的确定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 后,应自通知之日后两天内发现缺陷的进一步确认,与业主商议返 修方案。找出主要的原因制定措施,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单位主 管领导审批。日常维护当天解决、小修三天、中大修七天。
2:工程维修记录由工程部门发给指派维修单位,尽快进行维修, 并备份保存。维修人员一般由原项目经理或近工程的项目经理担 任。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 坚决防止和业主方面的争执。
3: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 成后通知单位质量部门对工程维修部分进行检验,合格后提请业主验 收并签署意见,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发放的工程维修记录返回 工程部门。
4:保修记录对于回访及维修厂,我单位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回 访及维修记录主要有:工程回访记录、回访工程质量问题汇总、工程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