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护险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规定了42项具体服务项目,分为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两类。
基本生活照料(27项):面部清洁和梳理、洗发、指/趾甲护理、手和足部清洁、温水擦浴、沐浴、协助进食/水、口腔清洁、协助更衣、整理床单位、排泄护理、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术、晨间护理、晚间护理、会阴护理、药物管理、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借助器具移动、皮肤外用药涂擦、安全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压疮预防护理、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
常用临床护理(15项):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鼻饲、药物喂服、物理降温、生命体征监测、吸氧、灌肠、导尿(女性)、血糖监测、压疮伤口换药、静脉血标本采集、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造口护理、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维护。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上门为老人拟制服务计划,征询老人或家属意见确认后提供服务。住院医疗护理的服务内容参照职工医保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执行。
社区居家照护长护险待遇
长护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
试点阶段,每周上门服务时间为:评估等级二级、三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周;评估等级四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周;评估等级五级、六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7个小时/周。
2、十助服务
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以人为本原则是指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每个老年人不同的实际情况,提供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生活护理
(二)助餐服务
(三)助浴服务
(四)助洁服务
(五)洗涤服务
(六)助行服务
(七)代办服务
(八)康复辅助
(九)相谈服务
(十)助医服务